廊组字〔2015〕11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廊坊开发区工委办公室,新世纪步行街工委,廊坊师范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燕京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冀组字〔2014〕77号,以下简称《若干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提升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若干具体要求》是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基础上,探索建立的一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它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程序,对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每一个阶段、每一个小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基层党组织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若干具体要求》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把文件精神落实到每个环节中去;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不简化、不变通、不走形式,确保发展的每一名党员都是先进分子。此外,为便于基层党组织准确把握《若干具体要求》,市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了深度梳理,结合红蓝电竞市具体实际,细化了发展党员的具体流程,并制成《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近期将下发到基层党支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快将《若干具体要求》精神及《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和实施,及时组织基层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开展好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提升红蓝电竞市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二、准确把握几个要求
在贯彻落实《若干具体要求》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把握好入党年龄问题。自2014年6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
2.认真落实党组织派人谈话制度。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由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入党动机和其他基本情况,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入党申请人将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将谈话人、谈话时间等情况记录在《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支部意见”栏中。
3.严格执行“三个公示”。要严把“入口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人选、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党支部对拟发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在确定发展对象环节,红蓝电竞市一直以来执行对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后再进行公示,按照《若干具体要求》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为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之前进行公示。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的形式,参照《若干具体要求》关于不同环节公示要求确定公示内容,公示结束后,填写公示结果,并存入其个人档案。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发展入党。
4.及时做好“三个备案”。强化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环节,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上级党委备案;在确定发展对象环节,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后,填写《发展对象备案表》,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再列为发展对象;在预备党员审批环节,基层党委审批后,形成党委会审核预备党员情况报告,填写《预备党员备案表》,加盖党委公章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要将“三个备案”作为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指导检查,发现未按时备案的,限期整改。
5.准确把握好计生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若干具体要求》文件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经过五年以上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原则上可以吸收入党。党支部在发展此类人员入党前,要充分讨论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意人数不少于党员和群众(群众代表)人数的60%。除确实具备党员条件且自考察之日起五年内表现非常优秀外,一般不发展入党;基层党委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是否发展其入党。基层党委审批前,要报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发展入党;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把好审批关,审批前要指派县级党委组织员到拟发展人选所在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并走访部分党内外群众,形成结论性报告后,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集体研究审批。
6.完善发展党员各类表格。2013年,红蓝电竞市《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加强档案红蓝电竞的通知》(廊组通字〔2013〕40号)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中涉及到的各类表格进行了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若干具休要求》的最新精神,现对各类表格样式进行调整(见附表1-17),2015年1月1日起,各地严格按照新表样式,规范新发展党员档案。
三、严肃发展党员纪律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发展每一名党员都要按程序办事,该走的程序一道都不能马虎,该落实的规定一条都不能落空,防止在入党问题上搞庸俗化、搞不正之风,保证发展党员工作风清气正。一是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
1、党员档案资料明细表
2、申请入党人员民主推荐表
3、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支部大会)
4、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榜
5、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果
6、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榜
7、发展对象人选公示结果
8、支委会记录
9、调查证明材料
10、发展党员计划生育证明
11、综合政审报告
12、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报告单
13、xxxxxxxxxx党支部表决票
14、党支部大会记录
15、廊坊市发展党员“票决制”表决结果报告单
16、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榜
17、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结果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2015年1月12日
附件1
党员档案资料明细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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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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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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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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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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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及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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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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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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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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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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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派人同申请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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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记录在《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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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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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推荐(群团组织推荐)、支部大会(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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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面推荐材料或群团组织优秀分子推荐表(大中专院校推优表可单设);2.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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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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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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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记录(须在申请人递交申请三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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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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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0天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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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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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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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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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此表由基层党委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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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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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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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1、 2、 (明确在支委会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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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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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
|
|
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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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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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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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鉴定
|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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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拟发展对象人选进行10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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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党员公示结果(发展党员公示结果中,调查人应为基层党委组织员或组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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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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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党委备案
|
|
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此表由基层党委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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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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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
|
支委会记录(须培养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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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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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入党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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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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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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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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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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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调证明材料(外调材料需党支部、基层党委意见;抚养人必须外调);2、计生证明(计生部门应注明其是否违反计生政策意见,责任人须签字);3、综合政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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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有关材料进行预审
|
|
综合政审报告,基层党委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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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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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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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果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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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的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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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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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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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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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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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有关材料进行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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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有关材料上加盖入党材料审核专用章(侧缝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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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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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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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部会议记录(须有明确的会议议程、参加人员(签字或按手印)、注明未参加人员、明确表决结果,基层党委需派人列席);2、表决原始票;3、表决结果报告单;4、有总支的,总支须明确审批意见。
|
20
|
基层党委组织员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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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志愿书中明确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并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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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基层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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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三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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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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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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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党员备案表(此表由基层党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分别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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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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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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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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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备党员发放党章、党员证、党员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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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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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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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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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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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转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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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申请书(须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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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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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10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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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结果(发展党员公示结果中,调查人应为基层党委组织员或组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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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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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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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部会议记录(须有明确的会议议程、参加人员(签字或按手印)、注明未参加人员、明确表决结果,基层党委需派人列席);2、表决原始票;3、表决结果报告单;4、有总支的,总支审批意见。
|
28
|
基层党委审批
|
|
在党委审批意见中注明党龄起始时间 (基层党委审批不超过三个月)
|
注:
此表仅作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展党员专项检查提供材料,可不存入党员档案。
附件2
申请入党人员民主推荐表
申请入党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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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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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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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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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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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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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向党组织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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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同意将某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请在“民主推荐情况”一栏内划“√”,不同意的划“×”。2.此表为民主推荐票样式,不存入党员档案。
附件3
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
(支部大会)
根据廊坊市《关于建立“两推一定一建档”制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红蓝电竞的通知》精神,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支部大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到会党员 名,实到会党员 名,实到群众(村民代表) 名。大会现场实际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 张。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进行了唱票和计票。 同志得票 张。此次推荐 (有或无)效。
监票人(签字):
计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 年 月 日支委会研究通过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如下:
同志, (男/女), 年 月出生, 文化,现任职务:
。 年 月 日申请入党,其个人事迹主要表现:
计划生育情况:
公示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月 日结束。公示期间,党委组织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联系电话:
来信来访地址:
单位:
年 月 日
注:
1.入党积极分子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须注明;2.此页不够,可另附纸;3.此项仅为公示之用,不存入党员档案。
附件5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果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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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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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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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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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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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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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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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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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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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注:
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6
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的有关规定,拟确定 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公示如下:
同志, (男/女), 年 月出生, 文化,现任职务:
。 年 月 日申请入党, 年
月 日,经 (党组织)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
同志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期间表现:
计划生育情况:
公示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月 日结束。公示期间, 党委组织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联系电话:
来信来访地址:
单位:
年 月 日
注:
1.发展对象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须注明;2.此页不够,可另附纸;3.此项仅为公示之用,不存入党员档案。
附件7
发展对象人选公示结果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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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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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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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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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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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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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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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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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
注:
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8
支委会记录
时 间:
地 点:
会议内容:
关于研究确定xxx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会议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到会人员情况(签字或按手印):
会议召开情况:
注:
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9
调查证明材料
被调查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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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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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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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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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展对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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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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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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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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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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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历情况
|
|
党支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
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0
发展党员计划生育证明
发 展
对 象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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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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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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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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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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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学历
|
|
工作单位
|
|
结 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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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出生时间
|
|
二胎出生时间
|
|
三胎出生时间
|
|
计
生
部
门
意
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男
方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女
方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
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1
综合政审报告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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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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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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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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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审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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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1. 本人简历;
2. 政治历史情况;
3. 现实表现情况;
4.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5. 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
党支部
意 见
|
|
党委审核意 见
|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人政治历史情况主要是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及政治历史情况。如文革期间、1989年政治风波中的表现,是否参与修炼“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情况。2.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2
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报告单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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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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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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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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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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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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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起止时间
|
|
培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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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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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
|
|
培
训
内
容
|
|
自
红蓝电竞
总
结
|
|
基层党(工) 委培训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
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3
xxxx党支部表决票
被表决人姓名
|
表决情况
|
|
|
注:
在表决栏内,同意划“○”,不同意划“×”,不划任何标记的为弃权。
|
附件14
党支部大会记录
时 间:
地 点:
会议内容:
主 持 人:
列席的党委组织员(签字或盖章):
记 录 人:
到会情况:
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缺席 人,有表决权 人。
表决情况:
赞成 票,不赞成 票,弃权 票。
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签字或按手印):
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
会议召开情况:
注:
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5
廊坊市发展党员“票决制”表决结果报告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支部大会,对 同志接收为预备党员情况进行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名,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名。大会现场实际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 张。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进行了唱票和计票,其中,同意票 张,不同意票 张,弃权票 张。此次表决 (有或无)效。
监票人(签字):
计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6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党支部 年 月 日讨论接受 同志转正申请的意见公示如下:
同志, (男/女), 年 月出生, 文化,现任职务:
。 年 月 日申请入党, 年
月 日,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 同志为培养联系人。 年 月 日,经 (党组织)研究讨论列为发展对象。 年 月 日, 支部讨论通过, 年
月 日,经 (党委)批准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
同志为入党介绍人。
预备期间表现:
党支部对其转正的意见:
公示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月 日结束。公示期间,党委组织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联系电话:
来信来访地址:
单位:
年 月 日
注:
1.预备党员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须注明;2.此页不够,可另附纸;3.此项仅为公示之用,不存入党员档案。
附件17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结果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文化
程度
|
|
职务
|
|
公示时间
|
|
反映的问题
|
|
审查结果
|
调查人: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
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
注:
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印发